核心提示:1我不喜欢白天,特别是清晨,所以在黎明即将来临的时候会匆匆赶回家睡觉。有一次我们在网吧联机打CS,玩疯了忘了时间,出来时已经是清晨。我们打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清晨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让我们的呼吸大为畅快。空气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烟雾氤氲的。马路上已经有了稀稀拉拉的行人,汽车的鸣笛声在寂静的清晨...
我和他们不同,我在比赛将要开始时才姗姗来到,这时大约是凌晨两点钟。随着我的赛车缓缓驶来整个场地瞬时安静了下来,音乐停止了,喧闹声也静止了,所有人都站在两边等待我的车子到来,女孩们会忍不住的赞叹好漂亮的车子。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这里的车王,自从飙车以来从未败过。所以人都敬仰我,所以人都想打败我。然而我和我的yamaha 从来没有输给过任何人。每次比赛都只有我一个人跑在最前面,那时我忘了一切只有我自己,更不会想到远在身后的对手,我只是来超越一切并不是来赢什么比赛。为了买这辆yamaha我倾其所有,买回来后我觉得物超所值,因为它让我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这种可以忽略一切的感觉不是用什么东西就可以换来的。再加上它2.5冲程的动力,跑起来像飞一样,声音却只有婴儿嘤嘤哭泣那么小,就像个轻盈的精灵游荡在暗夜下的城市当中。更重要的是它红白相间的外表格外漂亮,跑起来像闪电划过,女孩子们都喜欢这种类型。可是我的后座上从没坐过任何人。
我把车直接停在了起跑线上,等着比赛的开始,待到冲过终点后又在身后的一片欢呼声中毫不减速的离开了大桥,向着我想去的地方开去。从始至终我都戴着黑色的头盔,穿着黑色的风衣,只在比赛前扬起目镜和车队的人交流几句,还有在冲过终点时会竖起大拇指从两旁的人群前一掠而过。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我的样子,他们看到的只是我黑色的风衣和黑色的头盔,没有人认得我。他们只知道那个骑着闪电般快车的人是个黑色的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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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车之前有时候我们会去一个迪厅,迪厅的名字叫做“午夜阳光”。这里的二楼有一圈圈的沙发,是供小团体聚会用的,我们车队在这里,当然还有其他车队,乐队或者是街舞团队。总之这里是个大型团队俱乐部。坐在沙发上喝酒时可以透过栏杆看到楼下跳舞的人群,每一次的闪光灯后都会显出不同的造型,你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也许是快乐的,也许是痛苦的,也许仅仅是麻木的,灯光照亮的仅仅是他们扭曲的身体。在旋转的银色舞球下,j向我挥挥手要我下去跳舞,我举起手里的啤酒让他看到,然后向嘴里灌一大口算是回答,我要在上面喝酒,你们自己跳吧。j继续和他身旁的女孩跳舞。车队来跳舞时总会带上几个女孩,我不反对他们这么做,因为有女孩子在你身边会让我们显得更有魅力,况且她们也愿意这么做。坐在高高的车尾长发随风飘动的样子是每个女孩都梦想的事情。有时候我趴在栏杆上看着舞池里挤在一起的人群,扭曲着身体,摇晃着脑袋,我会觉得这是个多傻的地方啊。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了震耳欲聋的音乐,也没有了扑朔迷离的灯光,阳光下一群人挤在一起极力的扭曲着身体,相互碰撞歇斯底里,特别是脸上的表情,那该是多滑稽啊,简直是一群精神病人在游行。可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在深夜里从四面八方赶到这里来呢?因为他们害怕孤单,他们耐不住深夜的寂寞,所以到这里来相互挤在一起寻找一份温暖,在震耳欲聋的音响和迷离的灯光下暂时忘却自己的孤单。所以j说这里的女孩子是很容易上手的,你只要在闪光灯下摆几个pose,她们就会觉得你很酷了。可是我从不跳舞,因为我认为只有骑在车上飞驰的那一刻我才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人。我来这里也是因为我害怕孤单,无法承受黑夜的煎熬,我只想找一个人多的地方呆着,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呆在一个角落里看着这么多人在我面前也就足够了。况且我知道在凌晨三点以后这些人都会散去,各回各的孤单,各找各的寂寞,即使是找到了伴侣,也不过是天亮以后说分手,最终还是一个人。所以人最终都是孤单的,孤单是每个人躲不开的宿命,即使是和某人在一起结伴而行了一段路程,最终还是要自己踏上新的旅程的,我们都是要自己走完自己的人生的。所以我从不跳舞也不找女孩子,我的伙伴只有啤酒和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