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的名字叫阿兵,来自农村,严格点来说应该是一个来自尘世间迷途大男孩!哈,口吻有点像周星弛吧!一九八三年出生的我屈指一算应该是二十有五了吧!我自认是一个幽默而固执的人,我勤奋好学,有着农民艰苦朴素的好习惯。我的发型不吹,不卷,不黄,长久不变,给人一种诚实的感觉。我很喜欢讲笑话,就算你觉得不好笑,我也能...
自从和丽娴认识后,我们都经常保持联络,刚开始,如果朋友圈当中有什么联谊,聚会,什么娱乐活动的时候,我都邀请丽娴和阿远参加,她也很大方,很多时候都会和阿远一起出席我们的聚会活动。从而我们大家都慢慢地成为了好朋友。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有追求丽娴的意愿,既然大家关系都向前发展的话,应该顺理成章地成为情侣,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了解她以后我才发觉自己之前的想法或思想是多么的肤浅,甚至龌龊!每次当我和丽娴在一起的时候,,真的有种相逢恨晚,造物弄人的感觉!我感受到她的纯真与善良。享受她总能带给我一种耳目一新,脱胎换骨的感觉。我们谈娱乐,谈政治,谈文学,谈社会人生百态,无所不谈!令我自己都感到困惑不解的是:我们甚少谈论儿女私情,连爱情为题材的种种东西都很少谈。对于我来讲实在哉怪也!我们经常通电话,谈话内容丰富至极,随便在家打死一只苍蝇都是话题,都可以互相口沫遮拦,滔滔不绝。虽则我们聊天成性,但我们从不通宵达旦地聊天,我们也不在互相工作的时候聊天,我们聊天都很有分寸,很有规则。平时在工作小空隙的时候我们也会互发短信问候,但我们等到周六或周日双方都休息的时候可谓是大开放,我们会一次聊个够。有时候聊得乐极忘形,竟不知是上午或下午,有时候聊得耳朵痛了,肚子饿了我就说:“哈,我们聊多久了,该是吃饭时候了吧!”,
“是啊,我也饿了,几点了,是午饭还是晚饭?”丽娴说。
我说:“你那么糊涂,当然是午饭啦!”,
“你才糊涂,我面前有个大钟,傍晚五点三十分,我们三点开始聊,聊了一共两个多小时呢!你说午饭还是晚饭?”,
“哦,丽娴同志,那就晚饭吧!bye-bye!”,
“哈,兵哥哥,bye......”!
人总是感情的动物!随着我们经常见面,经常一起出外游玩,我们双方都越来越了解对方。虽然丽娴也和我一样,很多时候对某一些问题的原则都很坚持,明知道是错都难而改变初衷,同属“顽固派”份子。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些小问题争论不休激烈的时候脸红耳热。但最后我们的谈判结果通常都是“一笑泯恩仇!”。所以丽娴在我心目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没错!她就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我发觉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丽娴了,已经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般难而抽身的境地。既然这样,我必须出手,沉寂多年了,该是我出手的时候了!虽然我们的关系已经可以说得上是暧昧,大家的朋友们都说我们是天生一对了。哈,但说出来是我的失败,事实上我们都还没完全公开,甚至都还没完全确定关系,喜欢对方是彼此双方都心照不宣的。我似乎感觉到我们之间总会有那么的一段有限距离,一堵若隐若现的墙,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感觉我们是志同道合,在一起开心快乐的时光永远是不够的。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觉得还没达到亲密无间的至高境界!
我有位初中同学,我们称呼他叫“昂哥”,他是一个“大情圣”,经常向我们吹嘘他的一个得意谬论:做成功男人,事业要辉煌,爱情要灿烂。家里要红旗不倒,外面要彩旗飘飘!。他有一个固定的,样子和身材都很漂亮的女朋友,名叫阿芬,多年感情,他从没更改过这个女朋友.事实上他身边有很多女朋友,严格来讲应该是有很多“狂风浪蝶”,但我们知道他真正的女朋友是阿芬。而且阿芬对他的关心真的是无微不至,无奈昂哥始终是一个风流人物,追女孩子可有一手,他的风流韵事曾有好几次被她女友识破,两小恋人曾为此又吵又闹,甚至曾经大打出手。最刺激的场面是昂哥瞪眉突眼,阿芬嚎啕大哭。但最终都没有分开,反而使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更牢固。真的是“欢喜冤家”!或者可以说昂哥的“得意谬论”是低级粗俗的,可以排斥,但他追女孩子的手段得要正面地去学习一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至少也应该学习一下他的积极主动。